好消息!关于调整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2024-02-28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医保办函〔2023〕66号〕精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医保协同工作,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部分门诊诊查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 、将一般医师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 费、国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类别调整为甲类,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 一般医师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 师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5元/次确 定。省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10元/次确定,国 家级知名专家门诊诊查费医保支付标准按20元/次确定,收费价 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各统筹地 区规定比例支付;收费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支付标准 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由个人 负担。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相关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不得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