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东院区空调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2021-12-0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东院区空调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预算: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2.4 交货及安装期要求:15日历天

2.5 采购范围: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施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获得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小微企业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成立不满半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

7.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空调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8.业绩要求: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9.本次磋商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需体现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合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招标采购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 3供应商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9、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获得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小微企业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4.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凭证);

4.6近三年内在经营、施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7 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

4.8“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1款应根据“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2领取时间地点时间、地点

请于2021年12月4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领取地址:郑州市陇海东路51号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内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51号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白先生

电  话:15515999710  18638115255

2021年12月4

附件:

空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27(审阅版)


地址: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联系电话:0371—66357709、66357710

来院乘车:

1. 乘B5、B501、B17、80、89、199陇海东路与城东路站下车

2. 乘29、62、K62陇海东路与紫荆山路站下车向东700米即到

3. 乘地铁2号线陇海东路站下车向东600米路北即到